善用政府資助,透過貿易通方案為業務升級轉型
貿易通智能供應鏈應用方案符合政府資助計劃「科技劵」(TVP),以及「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TPLSP) 的資助範圍。我們亦是「科技券」計劃下的認可技術服務提供商之一。
資助範圍所涵蓋的貿易通供應鏈應用方案包括
- 倉庫管理系統
- 運輸管理系統
- 訂單管理系統
- 訂單履行系統
- 供應商管理系統
- 帳單管理系統
客戶成功案例
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 (TPLSP)
概要
為維持香港物流業界的競爭力,香港政府於 2020 年推出「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旨在鼓勵物流業透過科技應用提升效率及生產力。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先導計劃的執行夥伴,並提供秘書處服務。
成功申請企業最高可獲港幣 200 萬元資助,相當於項目總成本最多三分之二。
資格準則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以及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並符合以下條件,均合資格申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
- 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如供應鏈及分銷管理等增值服務;
- 業務須與進口或出口物流服務有關;以及
- 在項目進行期間必須維持符合申請資格的條件。
「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全年接受申請。
資助範圍
「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向應用科技和/或信息系統來提高增值物流流程的生產力和效率的項目提供資助。
資助金額
「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向每家合資格企業/機構提供最高港幣 200 萬元 資助,相當於項目總成本最多 50%。每名申請者最多可獲批 4 個項目。
每個項目應在 24 個月内完成。
獲批項目不能同時受惠於其他政府資助計劃。
申請程序
- 準備及遞交申請
- 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進行審批
- 通知審批結果
- 項目實施(24 個月内)
- 遞交項目報告(項目完畢後兩個月内)
- 發放資助款項
科技劵 (TVP)
概要
科技劵於 2016 年由創新科技署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合資格企業最高可獲批港幣 60 萬元 的資助,相當於項目總成本最多四分之三。
貿易通旗下附屬公司 - 數碼貿易運輸網絡有限公司,為獲批科技券申請選用的科技服務提供者。
資格準則
申請科技券資助的本地企業/機構,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 (a)(i)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記;或
- (a)(ii) 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或
- (a)(iii)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及
- (b) 並非本港上市公司,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及
- (c) 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科技劵全年接受申請。
資助範圍
科技券向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的項目提供資助,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資助款項可用以支付:
- 科技顧問服務
- 訂製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現成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屬項目必要組成部分,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 50%);
- 項目審計(適用於核准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的項目,上限為 3,000 港元)
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得資助。
資助金額
科技券計劃向每家合資格企業/機構提供最多港幣 60 萬元 資助,相當於項目總成本最多四分之三。每名申請者最多可獲批 6 個項目。
每個項目一般應在 12 個月内完成。
申請程序
- 提交申請並附上所需文件
- 由創新科技署進行審批(需時約 6 個月)
- 申請獲批並簽署資助計劃同意書
- 項目實施(12 個月内)
- 遞交項目報告(項目完畢後兩個月内)
- 發放資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