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规
进出口报关 (TDEC)
根据香港法例进出口 (注册) 规例第六十章及/工业培训 (制衣业) 条例,任何人进出口任何货物而非属豁免之货物,须于该货物进出口的十四日内向海关关长申报准确及完整的报关资料,及需缴付有关报关费用。任何报关延误,进出口商将须缴付罚款。
贸易通让您以电子模式递交进出口报关文件。
进出口报关共分六类
- 进口报关表格一 (适用于非食品项目)
- 进口报关表格一 A (适用于食品项目)
- 进口报关表格一 B (适用于获豁免报关费的物品)
- 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 (适用于香港制造的非成衣及非鞋履品)
- 出口报关表格二 A (适用于香港制造的成衣及鞋履品)
- 出口报关表格二 B (适用于获豁免报关费的物品)